為加強城鄉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維護供用水雙方合法權益,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我局結合當前城鄉居民用水實際,制定了《西吉縣城鄉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 2023年10月17日,我局向縣政府辦、縣委網信辦、發展改革局、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審計局、市生態環境局西吉分局、寧夏六盤山水務有限公司及19個鄉鎮征求《西吉縣城鄉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修改意見,各部門提出了寶貴的意見。
縣委網信辦: 將“縣網信辦”修改為“縣委網信辦”。
公安局:將縣公安局“安保大隊”修改為“網安大隊”。
司法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辦法﹝2023﹞10)工作要求,履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財政局: 將“城鄉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中涉及有關水資源費、稅費收等稅費政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修改為“城鄉供水工程建設和運行中涉及有關水資源稅等稅費政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顧問:供水單位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與用水戶要簽訂供用水合同,以及要將“因管理不善、使用不當造成院落、房屋及其他財產水毀損失的,由用水戶自行承擔財產損失”。寫入辦法中。
其它部門及鄉鎮無反饋意見。
我局根據以上反饋的意見及建議對《西吉縣城鄉供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西吉縣水務局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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